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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第2學期農漁民子女助學金開始申請囉

111學年第2學期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3/1~3/31號開放申請囉

申請資格:請參考附圖或「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」

https://law.coa.gov.tw/GLRSnewsout/LawContent.aspx?id=FL028287

獎助金額:
大專校院(含五專四、五年級)學生:私立1萬3千元;公立6千5百元。

高中職(含五專一至三年級)學生:私立6千5百元;公立4千元。(有領取十二年國教補助者不符合資格!)

申請期間: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,逾期不予受理

申請表:下載申請表請至本會或各辦事處索取

路徑:首頁→資料下載→10.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表件),需檢附之證件如下並請申請人自行影印:

應檢附文件:

(一)註明本學期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。

(二)前一學期(重考生檢附最近一學期)之德行成績單一份,無德行成績等第或評定分數者,須檢附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。大一(高一)上學期學生檢附高三(國三)下學期之德行成績單辦理。

(三)以父母為申請人者,應檢附學生及學生父母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 本或103年2月5日以後請領之戶口名簿(下稱新式戶口名簿)。

(四)以祖父母為申請人者,應檢附學生父母之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 或新式戶口名簿及申請人與該學生現住人口詳細記事戶口名簿。

(五)依申請表所列供審核通過撥款入戶使用農會存摺影本一份,勿使用懸帳 戶、終止戶或拒絕往來戶。

(六)父母離異或死亡者,應另檢附詳細記事戶口名簿。

(七)申請人為學生之父或母,且有再婚情形者,應另檢附申請人配偶之國 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或新式戶口名簿;學生未滿18歲者,申請人 應另檢附載有取得該學生監護權之詳細記事戶口

歡迎符合條件的資格者踴躍提出申請

如有相關疑問,歡迎洽詢本會保險部

035872621#109